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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诗兰黛商标侵权案

雅诗兰黛商标侵权案


摘要

2026年6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就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诉某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因以跨境电商保税进口方式进出口假冒"ESTEE LAUDER""LAMER"等品牌化妆品,被判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10万元,并需在法院监督或原告见证下销毁涉案进口侵权商品。本案是跨境电商"1210模式"下商标侵权的典型判例,对行业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一、案件概况

本案原告为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被告为某管理有限公司。案件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时间为2026年6月。

本案涉及的交易模式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210。根据该模式,商品先进入保税区仓储,再根据消费者订单发货。被告在报关单中填报为境内收货人、消费使用单位,货物存放地点为赣州综合保税区。

被告在庭审中辩称其仅为跨境电商仓储服务商及境内收发货代理人,并非商品所有权人,对知识产权无审查义务。但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作为报关主体,依法对报关事项及知识产权状况负有合理审查义务,且在被海关行政处罚后仍继续进口同款侵权商品,主观故意明显,构成重复侵权。


二、侵权事实

本案侵权事实分为两次海关查扣:

第一次(2024年9月):被告向深圳皇岗海关申报出口LAMER海蓝之谜精萃水(150ml)135瓶、面霜(7ml)9700瓶、精萃水(30ml)1415瓶到香港。皇岗海关经调查认定该批货物侵犯了原告商标权,对被告处以罚款人民币111,833元,并没收侵权货物。该批货物共计1.1万余件。

第二次(2025年3月):被告再次向深圳皇岗海关申报进口雅诗兰黛抗蓝光眼霜15ml、雅诗兰黛抗蓝光眼霜15ml×2套装、雅诗兰黛第七代小棕瓶精华100ml、海蓝之谜修护精萃水30ml等产品,共计2798件。该批货物因涉嫌侵犯相关商标权被皇岗海关依法扣留。具体包括:400瓶抗蓝光眼霜15ml、300套小棕瓶眼霜15ml×2、898瓶第七代小棕瓶精华100ml、1200瓶海蓝之谜精萃水30ml。

经比对,上述产品使用的标识与原告经授权使用的第4966135号"ESTEELAUDER"、第36363827号"ESTEELAUDER"、第3310557号"海蓝之谜"、第1903548号"LAMER"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原告确认涉案商品均为假冒产品,正品与查扣样品在细节方面存在明显不同。


三、判决结果

2026年6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1. 赔偿金额:被告被判赔偿原告雅诗兰黛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10万元。

2. 销毁侵权商品:被告需在法院监督或原告见证下销毁涉案进口侵权商品。

3. 法院认定要点:

(1)被告在进出口报关单中填报为境内发货人、收货人及买方,依法对报关事项及知识产权状况负有合理审查义务;

(2)被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商品合法来源;

(3)被告在被海关行政处罚后仍继续进口同款侵权商品,主观故意明显,构成重复侵权;

(4)被告虽辩称不参与商品采购、定价、销售、推广等经营环节,但其作为报关主体和仓储运营方,不能免除知识产权审查义务。


四、品牌背景

(一)雅诗兰黛集团简介

雅诗兰黛(Estée Lauder)是全球领先的高端美妆集团,1946年由雅诗兰黛夫人在美国纽约创立。集团旗下拥有多个知名品牌,包括Estée Lauder(雅诗兰黛)、La Mer(海蓝之谜)、Clinique(倩碧)、Origins(悦木之源)、Bobbi Brown、M·A·C、Tom Ford Beauty等,产品涵盖护肤、彩妆、香水和护发领域,在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

2025财年(2024年6月底至2025年6月底),雅诗兰黛集团实现有机净销售额143.26亿美元。其中,中国内地市场实现有机净销售额27.41亿美元,是集团全球最重要的市场之一。2026财年起,雅诗兰黛将中国内地业绩单独报告,彰显对中国市场的高度重视。

(二)海蓝之谜(LA MER)品牌

海蓝之谜(LA MER)是雅诗兰黛集团旗下顶级奢华护肤品牌,1965年由美国前太空物理学家麦克斯·贺伯博士(Dr. Max Huber)创立。品牌诞生源于贺伯博士在一次实验室爆炸中面部严重灼伤后,历时12年、经过6000余次实验,最终从深海巨藻中萃炼出品牌的灵魂成分——神奇活性精萃Miracle Broth™,并由此研发出被誉为"面霜之王"的精华面霜。

海蓝之谜于1995年加入雅诗兰黛集团,2004年8月正式进入中国市场,采取独特的"单品单柜"上市方式,仅依靠精华面霜就在各大专柜创下销售佳绩。品牌核心产品包括精华面霜系列、修护精萃水、浓缩修护精华露、修护眼霜等,以修护、抗衰老和保湿功效著称,定位高端奢华市场。

(三)雅诗兰黛商标保护体系

雅诗兰黛集团在中国拥有完善的商标注册和保护体系。本案涉及的核心商标包括:第4966135号"ESTEELAUDER"商标、第36363827号"ESTEELAUDER"商标、第3310557号"海蓝之谜"商标、第1903548号"LAMER"商标。这些商标在化妆品类别上具有极高知名度和显著性,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五、案件启示

(一)跨境电商企业的知识产权审查义务

本案明确了一个重要法律原则:在跨境电商"1210模式"下,即使企业仅作为仓储服务商或报关代理人,只要其在报关单中填报为境内发货人、收货人,就依法对报关事项及知识产权状况负有合理审查义务。企业不能以"不参与采购、定价、销售"为由免除责任。这一认定对跨境电商行业具有普遍警示意义。

(二)重复侵权将面临更严厉制裁

本案中,被告在2024年9月因出口假冒LAMER产品被海关行政处罚后,不仅未停止侵权行为,反而于2025年3月再次申报进口假冒雅诗兰黛和海蓝之谜产品。法院将这一"重复侵权"情节作为加重处罚的重要依据。企业在收到侵权通知或行政处罚后,应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进行全面自查,否则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三)海关保护是品牌维权的重要防线

本案中,深圳皇岗海关两次查获并扣留侵权货物,为品牌方后续民事诉讼提供了关键证据。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权利人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备案,海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侵权嫌疑货物时将主动扣留。对于进出口环节频繁的化妆品、奢侈品等行业,建议品牌方积极进行海关知识产权备案,构建"海关+司法"双重保护体系。

(四)保税仓模式下的侵权风险管控

跨境电商保税进口模式(1210)下,商品进入保税区时即处于海关监管状态,但仓储、分拣、发货等环节由企业自主运营。本案表明,保税仓运营方不能因货物处于海关监管状态就放松对商品真伪的审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供应商审核机制、商品溯源体系和知识产权合规制度,避免因疏忽或故意而承担侵权责任。

(五)品牌方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雅诗兰黛集团近年来在中国积极展开维权行动。除本案外,2024年7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决仿冒"雅诗兰黛"品牌的四名被告赔偿265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仿冒"悦木之源"灵芝水的五名被告支付约1060万元赔偿(含五倍惩罚性赔偿)。2026年2月,雅诗兰黛还起诉沃尔玛在其网站上销售假冒美容产品。这些案例表明,国际品牌正加大在中国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通过民事诉讼、海关保护、行政投诉等多种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六、品牌问题解答(FAQ)

Q1:雅诗兰黛商标侵权案的基本情况是什么?

A:2026年6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某管理有限公司因进出口假冒雅诗兰黛和海蓝之谜化妆品,赔偿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110万元。被告于2024年9月和2025年3月两次被深圳皇岗海关查获侵权商品,共计1.4万余件。

Q2:涉案侵权商品有哪些?

A:主要包括LAMER海蓝之谜精萃水(150ml和30ml规格)、面霜(7ml)、雅诗兰黛抗蓝光眼霜(15ml)、雅诗兰黛第七代小棕瓶精华(100ml)等。经比对,上述产品均为假冒商品。

Q3:什么是跨境电商"1210模式"?

A:"1210"是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商品先批量进入保税区仓储,再根据消费者订单逐单发货,适用于B2C跨境电商业务。

Q4:被告为什么被认定为侵权?

A:法院认定被告作为报关单中的境内发货人、收货人,依法对报关事项及知识产权状况负有合理审查义务。被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商品合法来源,且在被海关行政处罚后仍继续进口同款侵权商品,主观故意明显,构成重复侵权。

Q5:雅诗兰黛集团在中国还有哪些维权案例?

A:2024年7月,雅诗兰黛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赢得仿冒"雅诗兰黛"品牌案,获赔265万元;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赢得仿冒"悦木之源"案,获赔约1060万元(含惩罚性赔偿)。2026年2月,雅诗兰黛在美国起诉沃尔玛销售假冒产品。

Q6:海蓝之谜品牌的核心成分是什么?

A:海蓝之谜的核心成分是神奇活性精萃Miracle Broth™,由品牌创始人麦克斯·贺伯博士历时12年、经过6000余次实验,从深海巨藻和其他精纯成分中发酵萃炼而成。

Q7:如何辨别雅诗兰黛和海蓝之谜产品的真伪?

A: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辨别:(1)通过官方授权渠道购买,包括品牌专柜、官方网站、官方旗舰店等;(2)检查包装细节,正品包装印刷清晰、字体规范;(3)核对批号和防伪标识;(4)如有疑虑,可联系品牌官方客服进行验证。

Q8:跨境电商企业如何避免商标侵权风险?

A:(1)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核机制,要求提供品牌授权证明;(2)对进口商品进行知识产权合规审查;(3)建立商品溯源体系,确保来源合法;(4)收到侵权通知后立即下架并自查;(5)定期进行知识产权培训,提升合规意识。

Q9:品牌方如何通过海关保护知识产权?

A:品牌方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备案。备案后,海关在进出口监管过程中发现侵权嫌疑货物时将主动扣留。此外,权利人还可以在发现侵权线索时向海关提交扣留申请,配合海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Q10:本案对跨境电商行业有何影响?

A:本案明确了跨境电商企业在"1210模式"下的知识产权审查义务,警示行业不能以"仅提供仓储或报关服务"为由规避责任。预计将推动跨境电商行业加强知识产权合规建设,完善供应商审核和商品溯源机制。

Q11:雅诗兰黛集团2025财年的业绩如何?

A:2025财年,雅诗兰黛集团实现有机净销售额143.26亿美元,同比下滑8%。中国内地市场实现有机净销售额27.41亿美元。集团预计2026财年将恢复有机销售增长。

Q12:发现假冒雅诗兰黛产品应该如何处理?

A:消费者发现假冒产品后,应保留购买凭证和商品实物,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向销售平台投诉要求退货退款;(2)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3)如涉及金额较大,可向公安机关报案;(4)品牌方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方责任。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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