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_法律援助_法律服务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民法典-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四十九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六百五十条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百五十一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二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三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第六百五十五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节约和计划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六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

上一篇: 赠与合同 下一篇: 买卖合同
我要咨询 ( 平台律师团队解答 )
文章打赏

相关推荐

汇源果汁品牌之争,侵权方付出9700 余万元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122次浏览
  • 0人收藏
一、案件概况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诉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案号(2026)闽 01 民初 300 号。法院认定被告同时构成商...

顺丰诉 “顺丰速孕” 商标侵权案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126次浏览
  • 0人收藏
一、案件概况本案是典型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 谐音梗恶搞侵权案件。原告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顺丰),起诉广州店小二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在电商平台销售 顺丰速孕 车辆车贴,复刻顺丰 SF 标识、EXPRESS 英文,仅将 速运 替换为谐音 速孕...

婴童洗护《贝德美》制售假冒儿童化妆品案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131次浏览
  • 0人收藏
摘要贝德美(BODORME)是当前婴童洗护行业中遭遇侵权最严重、维权也最坚决的品牌之一。随着蓝甘菊洗发水等大单品持续热销,市场上出现了大量仿冒包装、攀附商标、盗用设计的山寨产品,甚至出现制假团伙规模化产销假货长达两年之久。面对侵权,贝德美选择以法...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