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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死亡后,继承人能否成为股东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的权利包括财产性权益和人身权益,财产性权益主要为股东的分红权,而人身权益主要是股东身份。

网友咨询:

  股东死亡后,继承人能否成为股东?

  律师解答:

  股东死亡后,继承人不一定当然取得股东资格。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股东资格由其继承,股东人数迅速增加,且每个继承人的经营理念可能差异较大,会导致经营决策、公司治理上的不顺,甚至形成公司治理僵局。如果死亡股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其股权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继承中再引入转继承、代位继承等问题,则股权分配、公司治理问题将更加复杂。

  因此,法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章程只能合理限制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即股权中的身份权,但是不能限制继承人获得与股权价值相对应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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