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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已拆封就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了吗

网购正值高峰期,大家都知道买到不喜欢的东西可以无理由退货。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是指从快件被签收的那个时间算起,收货人只要不满意就可以选择退货。

网友咨询:

  商品已拆封就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了吗?

  律师解答:

  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因快递人员擅自使用快递商品、违规打开快递包装、暴力分拣快递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导致快递商品丢失、毁损,消费者请求赔偿损失,快递服务提供者依据免责条款提出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不予支持。

  经营者向消费者盲发快递,消费者请求无条件退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

  律师补充:

  网购商品自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是,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此以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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