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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有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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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精神病患者本身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由于病情原因不能行使行为能力的,经选举委员会的确认,暂不列入选举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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