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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确认为紧急避险:
1、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2、危险正在发生;
3、出于不得已损害另一法益;
4、行为人主观具有避险意识;
5、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和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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