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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公安司法机关对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作出是否批准决定的时限是3日,如果作出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决定机关即可书面告知,也可口头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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